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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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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6-24 阅读数:3180 来源:


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649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649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由云南星翰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区位优势明显,毗邻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学校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分立设置,基础建设投资达4.57亿元。占地面积251.74亩,建筑面积16.8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拥有设备先进的医药健康护理实训实验室、现代化的图文信息中心、生命馆、百草园以及标准田径场、体育馆和各项体育运动设施。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0%,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8%。同时引进了一批教授、博士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学校还聘请了昆明医科大学等高校的一批知名专家教授到校指导教学并任教。



学校有稳定的教学及实习医院,如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为非直属附属医院,有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奇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宁鑫湖医院三家教学医院,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等24家实习医院。有云南东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实训基地。



学校服务面向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基层,服务于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具有医药健康基础理论,能熟练掌握医、药、技、护、管等专业应用性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服务于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城乡社区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养老康复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康复度假机构从事康复医疗技术、老年护理服务与管理、健康护理服务、健康管理及辅助医疗、药物生产与应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校办学层次定位:以举办三年制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形成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校学科结构定位:医学、药学、健康、护理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培养模式定位: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专业培养为重点,以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为核心,突出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医药健康服务型人才培养特点。


 

2018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首批专业招生的专业为: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助产、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此外,学校还开设有3+2专本连读本科班,学生在三年专科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就读2年,即可取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为学生的职业发展、创业就业,学历提升提供便利渠道。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招生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18 年招生计划1845人。

1.文史类计划招生999人,招生专业:


文史类招生专业(见《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第20页)

代码

专业设置

计划

00

护理

486

01

助产

66

02

药学

171

03

医学检验技术

174

04

医学影像技术

102

 2.理工类计划招生666人,招生专业:

理工类招生专业(见《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第49页)

代码

专业设置

计划

00

护理

324

01

助产

44

02

药学

114

03

医学检验技术

116

04

医学影像技术

68

3.三校生计划招生180人,招生专业(见《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第65页):

代码

专业设置

类别

计划

00

护理

护理类

60

01

助产

医学类

30

02

药学

药学类

25

03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类

30

04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类

35





五、录取原则 


1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4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

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6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七、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生);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最高额度8000元/年。





八、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邮       编:650106

 招生电话:0871-68314772

 传       真:0871-68314882

 Q         Q:577775378、59999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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